飙太快,经过学校路段刹车不及
7岁女童丧生 牵引车司机获刑
在驾驶半挂牵引车经过学校路段时,司机孙某未按规范操作安全驾车,导致刹车不及,撞倒7岁女孩,致其死亡。在赔偿死者家属8万元后,孙某获得对方谅解。近日,昌江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南国都市报记者何慧蓉
来自山东的孙某今年48岁,他是一名司机。今年1月19日14时56分许,孙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由东方往昌江叉河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海榆西线220公里附近路段时,遇到7岁女孩秦某某横过公路。由于孙某途经学校路段未按规范操作安全驾车,发现险情时采取措施避让不及,致使车辆碰撞到行人秦某某,造成秦某某当场死亡。
事发后,孙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及110报警电话,并在事故现场等候交警处理。
经昌江交警大队认定,孙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害人秦某某无责任。经昌江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秦某某系生前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胸腹腔内实质性脏器损伤合并左下肢损伤大出血死亡。经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孙某的血样中未检验出酒精。
4月28日,孙某的儿子向被害人秦某某的父亲支付了赔偿款8万元,取得了对方谅解。
昌江法院认为,孙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途经学校路段未按规范操作安全驾车,导致发现险情时采取措施避让不及,导致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孙某是初犯,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法院依法对孙某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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