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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建立了联动联席会议制度 全面亮剑“执行难”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8-10-18 11:18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张惠宁 林朱辉 李德乾

  

  昌江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拒执罪”案件。 (昌江法院供图)

  

  编者按

  自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昌江法院)紧紧围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主动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和思路,取得了新进展和新突破。昌江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大格局,建立了联动联席会议制度,为海南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加快昌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 海南日报记者 张惠宁 特约记者 林朱辉 通讯员 李德乾

  昌江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对各类拒执行为敢用、会用、善用执行强制措施,依法严惩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打击了失信人员的嚣张气焰,社会诚信氛围得到了强化。“这是建院以来从未有过的大规模的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昌江法院有关负责人说,围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昌江法院主动谋划了“内部挖潜,拧成一股绳;外部借力,整合社会资源;内外发力,联手破解执行难”工作路线。

  精心布局各司其职

  昌江法院院长熊大胜告诉海南日报记者,要想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首先得配强配足执行力量。昌江法院成立了“昌江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从全院各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执行攻坚组”“执行整改组”“执行实施组”“执行宣传组”“后勤保障组”5个小组,“每个组长由法官担任、两三名法官助理为辅助人员,以法官为主导,各司其职,共同发力。”

  为加大外出送达力度,昌江法院强化了“执行实施组”的力量,主要由6名驻派执行局的法警以及2名司机组成,专司送达、查人找物等工作。“执行工作,送达是个难点,你要先找得到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只要送达完成了,后面就好做了。”昌江法院执法局副局长任向华说。

  为加强案件的整改力度,昌江法院又抽调了18名资深法官,组成执行检查验收小组,负责案件的“回头看”。“执行局从之前的12人增加到现在的24人,人数已经占到全院的三分之一,在编执行人员比例已经超过全院在编人数的15%,员额法官比例大大超过了其他业务部门,并配备了执法车、执法记录仪、音视频数据采集系统等设备,大大增强了执行力量。”昌江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龙伟说。

  整改旧案规范新案

  规范执行,有两层含义,一个是对近三年的执行案件进行甄别、清理、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另一个则是对2018年新受理的执行案件进行规范执行。昌江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将规范执行的工作重点调整到旧案整改和今年新受理的执行案件上。

  今年6月8日,昌江法院正式使用“中国法院执行管理系统”,执行局副局长符家荣登陆系统,显示他还有37个案件未结,案件是随机分发,不能自主选择,并且还要通过系统办理案件。“从接收案件、执行通知、网络查控、网络查控结果分析,到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系统内步步都有规范操作要求。”

  法官足不出户,就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经过网络查控,很快地查到被执行人的证券信息、不动产信息、工商信息、银行信息,包括互联网银行信息、金融理财的信息。“财产信息2个小时就能知道结果。现在系统要求10日内完成执行通知书送达,5日内完成网络查控,执行通知书发出3日内被执行人不履行就要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行动就要受限,如果列为‘失信黑名单’,就会影响个人信用度。”符家荣说。

  敢于亮剑善于亮剑

  从2016年1月1日至今,昌江法院对423例未履行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发出了“限制消费令”,限制他们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比如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等。

  今年6月,昌江法院在昌江广播电视台以及县城显著位置的LED显示屏公布了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照片以及住址、未履行标的等。

  从2015年以来,针对恶意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的被执行人,昌江法院不畏艰难,3次依法适用“拒执罪”追究被执行人的责任,这3起案例还被评选为“全国法院十大拒执罪典型案例”和“海南法院十大拒执罪典型案例”。

  这些举措效果立竿见影,据昌江法院的统计,2016年以来,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90人次,对9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在采取强制措施后,这9名人员很快履行了义务;通过司法拘留执结案件8件,结案标的11.4万元;对涉嫌构成拒执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件4人次,其中被判处实刑的2人。

  建立健全联动机制

  与此同时,昌江密集出台政策,建立保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机制。

  2018年7月6日,昌江法院与平安财产保险、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签订“悬赏+保全”补偿保险协议,降低执行不能风险。

  2018年7月10日,昌江法院和昌江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强化法院查人找物和打击拒执违法犯罪的能力。

  2018年7月12日,昌江县委办和县政府办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惩戒体系建设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

  2018年8月28日,昌江县人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强化人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2018年10月12日,昌江“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联席会议召开,县委17个部门参会。昌江列出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清单。

  昌江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支红彬表示,昌江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目标,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上下齐心,攻坚克难,持续发力,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为加快昌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海南日报石碌10月17日电)

  法律链接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张惠宁 辑)

责任编辑: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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